各学生团支部、学生组织:
校团委决定全面启动2016-2017年度共青团系统“五四”评优工作,现将人文学院评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基本条件
参加评选的集体和个人应满足 以下基本条件:
1. 参评个人须为tyc1286太阳集团注册团员(青春榜样除外)。
2. 2016级本科生、研究生(硕博连读生除外)不参评。
3. 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期间受到校级记过(含)以上处分的个人不能参评任何个人项目,所在集体不能参评任何集体项目。
4.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和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评任何个人项目;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和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累计不及格超过10人次的学生团支部原则上不能参评任何集体项目。
二、评选项目设置
1、名额分配
类 别 |
学院名额 |
评选方式 |
优秀团员 |
本科生20 |
本科生13级每个支部推荐2名候选人,14级、15级每个支部推荐3名候选人(支部人数超过40人可推荐4人),学院对各支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差额评选 |
研究生4 |
自由申报、学院差额评选 |
|
优秀团干部 |
8 |
自由申报、团支部汇总、学院差额评选 |
优秀团支部 |
3 |
自由申报、学院差额评选 |
优秀社团 |
1 |
自由申报、学院推荐、学校差额评选 |
“雷锋”团队 |
1 |
自由申报、学院推荐、学校差额评选 |
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
1 |
自由申报、团支部汇总、学院推荐、学校差额评选 |
2、各项目申报说明
具体申报要求请详细查看附件1:项目说明。同等情况下,个人项目评选优先考虑未获得2016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从未获过校优秀团员、团干部的同学,并向本科低年级倾斜。
注:
(1)成绩优良率=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和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门数/所有课程门数。
(2)每位团员可同时申请多项个人荣誉,但只能获评一项;团支部推荐的优秀团员可同时申报其他项目。
(3)青春榜样沿用已建立的选树机制,本次评优中不另交材料。青春榜样候选团队和个人可兼报“五四”评优中其他集体和个人项目。
3、需提交材料说明
除评优附件3汇总表、各类奖项申报表表格外(申请表格请下载附件2),参评个人项目须提交不少于1000字的文字材料1份和1280×960像素的生活照1张;参评集体项目须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文字材料1份和1280×960像素的照片3张。
所有申报个人项目的同学及获得团支部推荐的优秀团员候选人需将汇总表、申报表、文字材料、生活照放入一个文件夹并压缩,以“申报项目+姓名”命名,于4月12日12点前发送至各团支书,团支书进行汇总提交(研究生自行申报各类项目,不用提交至团支部)。
优秀团员项目要求各团支部履行支部推优过程,每支部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按照名额推荐候选人,未经团支部推荐的优秀团员申报者一律不参与评选。
三、工作安排
即日起,各基层团支部启动本次评优宣传动员和初选工作,4月13日12点前各支部将“个人和集体项目”电子版材料发送至bitrenwenpingyou@163.com(邮件标题“五四评优+××团支部或姓名”),申报者及集体,将申报表纸质版(双面打印,不得改变表格格式)于4月13日9:00至16:00间送交至学院办公室(丹枫园C座710)。逾期不交或材料不齐、表格格式有误者直接取消评比资格,不再提醒。
联系电话: 81383950
共青团tyc1286太阳集团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委员会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