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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tyc1286太阳集团关于开展2016年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评选要求,现就启动2016年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办法

  1.奖励对象

  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设立,用于支持部属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奖励对象为部署高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团队或个人均可申报,团队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

  其中,创新奖学金授予在学术创新、学科竞赛和科技发明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创业奖学金授予在自主创业、创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两个奖项同一年度不可兼得。

  2.奖励标准

  创新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共四档,奖金额度分别为6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创业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共三档,奖金额度分别为10万元、6万元和4万元。

  按照《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我校通过校内评审,评选创新奖学金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并可从一等奖中推选2名参与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特等奖评审;通过校内评审,评选创业奖学金一等奖10名、二等奖10名,并可从一等奖中推选2名参与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特等奖评审。

  3.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②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成绩突出;

  ③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于自律、诚实守信、品格高尚,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及和谐校园建设;

  ④未受学校纪律处分。

  (2)具体条件

  ①创新奖学金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显著,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在理论上有一定创新或发展,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参加学科竞赛、创新类大赛,成绩优异;参加重大科研项目,做出较大贡献;在技术上有较重要的革新,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

  ②创业奖学金

  具有创新创业精神、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创业项目创意新颖、市场前景良好;参加高水平创业竞赛,成绩优异;独立或合伙注册公司或在高校创业孵化园、科技园创业;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产品或服务项目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我院名额

  创新奖学金推荐名额:2人

  创业奖学金推荐名额:2人

  三、申报要求

  纸质版材料:

  ①《tyc1286太阳集团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2份)

  ②参评本科生需提交上一学年成绩单(加盖学院教学专用章)及各类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论文及发表期刊封面、专利授权)复印件;参评研究生需提交在读期间成绩单(加盖学院教学专用章)、导师对其科研和论文发表情况的鉴定意见(需要导师签字)及各类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论文及发表期刊封面、专利授权)复印件。团队参评的应附所有团队成员成绩单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纸质版各签字处需手签。

  电子版材料:

  《tyc1286太阳集团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表》、《XX学院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学生名册》

  

  申报者需在1月12日(本周四)上午10:00前将纸质版材料送至学生工作办公室(中关村校区中教1320,良乡校区丹枫c-710),电子版发送至bitrenwenpingyou@163.com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