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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文学院关于评选2020届夏季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本科生、研究生)

  根据我校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优秀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tyc1286太阳集团优秀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范围

  2020年夏季预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

  2020年夏季符合研究生院双证预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评选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时,留学生、港澳台生、委培生、单位定向生不在评选范围内,地区定向生,以及国防、医药卫生系统、教育系统等定向生可参评。

  三、评选名额

  校级、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比例分别为毕业人数的10%、5%,北京市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选拔,即市级优秀毕业生同时也是校级优秀毕业生,占本学院分配的校级毕业生名额。

  学历

  校级优秀毕业生

  市级优秀毕业生

  本科

  12

  6

  研究生

  最终毕业人数*10%

  最终毕业人数*5%

  四、评选条件

  (一)tyc1286太阳集团优秀毕业生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3.学习成绩优异,毕业论文成绩优秀,有较强的问题分析能力和解决能力。

  (二)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符合tyc1286太阳集团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且在校期间荣获校级荣誉称号一次以上(含)

  五、评比程序

  1.自愿申报,评选-审核-公示系列环节均启用线上系统(具体操作见附件1)。

  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需填写“tyc1286太阳集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申请北京市优秀毕业生需填写“tyc1286太阳集团优秀毕业生”及“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填写《人文学院2020届夏季优秀毕业生拟推荐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bitrenwenpingyou@163.com。

  以上材料请于5月19日中午12:00前提交。

  注意:如有不能按期毕业或未能取得导师/班主任同意者,将取消评选资格。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