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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tyc1286太阳集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考核工作方案

我院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考核,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要求

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考核报名时间为:2021年03月18日-2021年03月23日。教育类研究生是指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01)、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

1. 报名对象

符合以下要求的研究生均可报名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考核:

(1)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

(2)已完成除学位论文外的所有培养环节。

2.材料提交

考生须将以下材料最晚于报名截止日提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中关村校区:中心教学楼414;良乡校区:丹枫C721)。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tyc1286太阳集团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表》(附件1),打印出纸质版,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2)《tyc1286太阳集团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表》(附件2),完成考生本人填写部分,打印出纸质版;

(3)已经参加了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并且所有笔试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绩的教育类研究生,如参加的笔试学段和科目与申请任教学段和学科一致,可提交笔试合格证书复印件并查验证书原件,申请免试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部分;

(4)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可提交签字盖章版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并查验原件,申请免试教师综合技能测试部分。

说明:

(1)申请材料不退回;

(2)若发现材料造假,即使已被颁发认定证书,也将取消认定资格。

二、资格审查

学院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学院资格审查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必要时可要求考生补充有关材料),对申请考核的考生进行审查,确定最终考生名单。

通过资格审查的准考人员名单,将通过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通过准考确认的考生应按照要求进行相应的笔试和面试。

三、综合考核组织实施

1.确定任教学科与任教学段

根据我院教育类研究生招生专业的实际,分小学学段、初中学段、高中学段三个学段组织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教育类研究生对应学段及任教学科如下。

专业名称

免试认定范围

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学段

可申请任教学科

040100教育学

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

小学学段、初中学段、高中学段

心理健康教育

注:由于所学专业没有明确教学学科和教学专业,需在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中加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

045116心理健康教育

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

小学学段、初中学段、高中学段

心理健康教育

2.考核内容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包括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1)培养过程性考核

培养过程性考核重点考核教育类研究生以下三方面内容。三项考核结果全部合格,方为培养过程性考核合格。

① 思想品德情况及师德素养

全面考核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从师德践行能力、涵养教育情怀两大方面,理想信念、立德树人、师德准则、职业认同、关爱学生、用心执教、自身修养等七个维度考核学生。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鉴定由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并给出是否合格意见。

②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

全面考核教育类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师教育类必修课程学习情况,确保修读完成教育类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全部通过考试或考核,达到毕业学分要求。

③教育实习实践完成情况

全面考核教育实习实践情况,学习期间教育见习、实习、研习等教育实践累计不得少于一学期。

(2)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为根据教育部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要求、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学校统一组织的综合性测试。

所有报考心理健康教育任教学科的考生,均应参加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包括教师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重点考查教育理论和学科知识在教学实施中的应用能力。测试形式为笔试,测试时间120分钟。

对所学专业没有明确教学学科和教学专业的教育学学术性研究生,还应加试心理健康教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核。申请任教学段为小学组的考生参照国家教师资格证考试不设加试环节,该项考核将在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中进行。

具体笔试科目及申请学段对应表如下:


小学学段

初中学段

高中学段

教育学学术性研究生

《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小学)

《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中学)


同时加试《心理健康教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中学)


同时加试《心理健康教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小学)

《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中学)

《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中学)

(3)教师综合技能测试(面试)

①参加由学院统一组织的教育实习,实习成绩鉴定合格,且教育实习任教学科与任教学段与学生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和任教学段一致的,可将教育实习成绩认定为综合技能测试(面试)成绩;

②对于所学专业没有明确教学学科和教学专业的教育学学术性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教师综合技能测试(面试)”。面试考察的重点在于看考生是否具备教育教学能力,是否能够为人师表,主要从结构化面试(5分钟)、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三方面进行考察。

面试内容




内容

结构化面试

试讲

答辩

形式

考生从题库中任意抽两道题目作答

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进行试讲

考官根据考生试讲的题目及内容进行提问、考生回答

时间

5分钟

10分钟

5分钟

3.考核时间及地点:

日期

时间

地点

内容

备注

2021年3月28日

9:00-11:00

中关村校区3号楼408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加试)

带身份证、学生证

2021年3月28日

15:00-17:00

中关村校区3号楼408

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笔试)

带身份证、学生证

2021年3月29、30日

9:00-12:00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教师综合技能测试(面试)

带身份证、学生证

4.考核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教师综合技能测试评定结果分为两类:合格和不合格。

5.时间安排

2021年3月18日至23日,报名并提交报考材料;

2021年3月26日,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准考名单;

2021年3月28-30日,进行笔试、面试考核;

2021年4月2日前,完成学院上报考核合格名单工作。

四、考核结果上报

4月1日前完成教师培养过程性考核、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教师综合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汇总。4月2日前向研究生院上报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和信息表。

教师培养过程性考核、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教师综合技能测试(面试)全部合格者,学院向研究生院上报“合格”人员名单,由学校向考核合格的考生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五、违规、违纪处理及复查

按照相关要求,对在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认定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六、其他

考生咨询电话:010-68918556 张老师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