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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人文学院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各位同学: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效举措。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教财[2019]19号)、《tyc1286太阳集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研函〔2021〕079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及评奖办法

我校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在基本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我校与其他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的双学籍研究生也可申请。超出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二、奖学金名额分配和奖励标准

2021年人文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生等额名额2人,推荐参与学校差额评选名额1人;博士生推荐参与学校等额评选名额1人,推荐参与学校差额评选名额1人。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奖励2万元,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奖励3万元。

三、申请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创新成果显著,科研能力强,发展潜力突出。

2、参评研究生学术成果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论文(含作品)或出版专著;

(2) 以第一发明人获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一项,或申请并受理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两项;

(3)获国际、全国高水平学科或科技创新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且排名前三;

(4) 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有证书);

(5)参与编制并获批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含国军标)(有本人信息);

(6)在“三报一刊”上公开发表作品或参与撰写的研究报告、政策专报获上级部门批示或采纳;

(7)其他作出特殊贡献或取得突出社会、经济效益。

3、研究生在学制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申请和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4、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 参评上一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上一学年课程考试或开题、中期考核等必修环节考核有一门及以上不通过者;

(3)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4)参评学年研究生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超出基本学制年限和当年毕业的研究生。

四、名额分配及评选标准

1、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基数取自2021年9月7日的研究生管理系统数据,研究生人数为基本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含2021级)。

2、等额评定的学生经学院认定后,由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差额评选由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织、以学部为单位进行评定。

3、人文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学科责任教授、各专业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各专业研究生学生代表若干组成。

4、遴选学术志向坚定、学术潜质突出的博士生;具有社会责任意识、具备成为行业骨干潜质的硕士生;综合考虑研究生在学业、研究和公共服务(助教、助管和学生工作)等方面的表现。

五、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1、9月13日9:00-9月20日12:00:自愿申报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北理云(online.bit.edu.cn),点击“研究生奖学金申报”(使用方法详见附件1),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在9月20日12:00之前在系统中确认提交(仅保存无效),生成并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由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向所在单位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发表的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目录、正文首页复印件;参与课题需提交由相关老师签字的证明)。同时填写《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3)于9月20日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itrenwenpingyou@163.com。

2、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及评定工作将使用北理云《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参评2021年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信息取自【个人数据】模块,鼠标移到相应项可以看到数据来源。申请者需要先在【个人数据】模块补充完善个人信息和相关论文、获奖等成果后,再开始奖学金申报。在填写过程中,可以移除申请表中不用于本次申报的论文、获奖等。参评成果以系统中填报的有效成果为准。申请者需登录北理云《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进行信息确认及成果申报,未在系统中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的研究生,学院将不受理其申请。

3、用于申请奖学金的各项成果需以“tyc1286太阳集团”为第一署名单位,各项成果产出和表彰的计算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前获得,包括已正式发表的论文(已正式刊出或在线公布的,具有年、卷、期、页号的论文)、出版的论著、授权或受理发明专利、高水平创新竞赛获奖或表彰等。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并再次申请者,同一成果和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一经查出,取消研究生本次及以后的参评资格。

4、第一作者为研究生导师、第二作者为研究生本人的论文或发明专利等,可视同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单篇论文按共同第一作者人数均分权重;研究生为通讯作者的论文不能视同第一作者。

六、材料提交要求及时间节点

1、纸质版材料:《tyc1286太阳集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其它论文、课题等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2、电子版材料:《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纸质版材料上交地点:文三1001,中关村校区学生可用京工飞鸿寄送给。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itrenwenpingyou@163.com,请将个人所有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命名为“姓名+年级+硕/博+2021年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

有问题请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81383950,联系人:胡安阳

请务必仔细阅读通知,申报材料格式或内容有误影响申报结果的,一律自行负责。

注意时间节点,过时不补。



tyc1286太阳集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