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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文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通知

各位同学: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主题教育总要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北理工青年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将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之情转化为砥砺奋进的自觉行动,结合学院实际,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在实践中成长成才搭建平台、提供条件,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增强新时代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效 深化共青团实践育人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北京高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和2023年学校工作会精神,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引导青年大学生走进社会、深入基层,了解国情民情,淬炼意志品质,增强实干本领,踊跃投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

二、活动主题

学习二十大,奋进新征程

三、实践形式

学院2022级全体研究生必须参与社会实践,至少选择一个专题行动,同时鼓励2019级本科生保研至本院的同学参与实践。

本着“返回家乡、就地就近”原则,暑期社会实践采取“云组队”“本地组队”的组队立项方式,选择同一专题行动,围绕同一主题,在认真遵守实践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基础上,由队员在各自家乡所在地,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按照“走访调研”“参观访谈”“学习宣讲”“志愿服务”“实习锻炼”“创新创业”等形式,灵活开展实践活动,远程在线组织讨论、凝练内容、形成成果。

注意:鼓励大家结合“互联网+”“挑战杯”以及寒假社会实践优秀项目,积极报名社会实践。

四、工作安排

1. 宣传动员(6月5日—6月20日)

(1)组队选题

要求每个团队至少由6人组成。参加本次实践的学生必须是2023年9月之前在校学生(毕业生已确定在本校升学的,可参加实践)。鼓励依托班级、支部、课题组或宿舍为单位组团。建团后各实践团队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适合的主题和实践内容。

为更好引导青年学生选择合适主题开展实践,不断丰富社会实践内涵,提升实践育人成效,2023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继续拟定了专题行动指南,包含“学习新思想”“服务新战略”“振兴新农村”“助力新经济”“志愿新青年”五大专题(详见附件1),作为实践项目选题参考。

申报立项团队,队长加入人文学院社会实践交流微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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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聘指导老师

各团队应确定一名教师(辅导员、专业老师)作为指导老师,指导实践团前期立项、活动开展、后期总结等工作。

(3)选择实践地点

为方便联系实践地,校团委提供联系实践地联系证明。有需要的团队可尽快确定目标实践地(目前无法最终确定可先确定几个有意向的实践地),填写《tyc1286太阳集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践地联系证明》(附件5),并由团支书收齐于6月12日前按照“一个团队一个文件夹”的方式将纸质版交至文萃楼J1001王姝婷老师处。

(4)立项申报

各实践团队仔细研读专题行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选择适合的主题,及时在社会实践系统中进行立项申报,并上传立项登记表(附件3),团队负责人于6月18日前在社会实践系统中申请项目并完成人员组队(社会实践系统使用文件见附件4)

建议:实践团队以“主标题——副标题”的形式命名,主标题体现实践特色,副标题体现实践信息。如“实践绘就青春梦想——XX学院XXX赴XX地社会实践”的形式命名。

注意:团队中的每个成员均需填写《tyc1286太阳集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责任书》(附件5)并签字,按照“一个团队一个文件夹”的方式由团支书统一收齐并于6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itrenwentw@163.com,文件命名为:“XX团支部社会实践活动个人责任书。

为避免重复计算,实践团队长所在书院、学院即团队所属单位,完成所在书院、学院前期立项、中期实践和后期总结工作。

(5)重点团队评审

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文本评审,择优向学校推优,获批学校重点团队后,择优培育推荐至省级、国家级评比,额外获取学校经费支持(具体额度根据实践团队实际情况及答辩成绩确定)。

2.开展培训(6月6日—6月11日)

社会实践校级培训的课程,将于6月6日开始。作为必修课,参与社会实践团团长需选择至少2门进行线下学习。

3.物资发放

校团委为立项团队配备实践服装和购买保险,各参与学生和指导教师需在登录系统时提供相应身份信息。物资具体发放方式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4.开展实践(7月上旬—8月下旬)

各团队按计划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实践系统发布实践故事,作为推优材料参考。

5.总结交流(8月份)

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团队认真凝练实践成果,8月20日前社会实践系统提交相关材料

(1)必交材料

提交材料

材料要求

结项登记表

每个团队提交一份;

填写完整、准确。(如有实践单位意见等证明材料,拍照后放在*选交材料*文件夹提交)

通讯稿

每个团队提交一份;

不少于3000字(未满足字数要求,则视为未提交);

运用叙述、描写、抒情、议论等多种手法,具体、生动、形象地反映实践活动全貌。要求内容详细深入、注重思想意义、强调形象生动、突出评论性。通讯质量将作为评选优秀社会实践团队的重要依据,择优汇编并正式出版。

有代表性的活动照片5张以上

其中必须有一张包括全体实践成员及带队老师的在实践地明显标志前的合影(不可强行拼凑照片及 PS 照片,未达到如上要求,则视为未提交),要求分辨率在1280×960以上,存为JPEG格式,文件名应体现照片内容,例如“队员在XXX地中心广场进行问卷调查”,并将所有照片统一压缩后上交。

团队个人实践感悟

团队成员每人提交一份(电子版);

不少于300字,要求语言精练,直抒胸臆。

团队投稿推送

各实践团实践期间向学院团委秀米邮箱2720733443@qq.com至少投稿2篇推送,学院团委审核后将在学院公众号进行宣传并择优推送至校团委,推送及宣传情况将作为后续评优参考因素之一。

(2)选交材料

社会调查报告

以上选交材料均提交电子版,请将图片文件及链接复制到word文件,放在*选交材料*文件夹

社会实践活动记录视频及其他相关作品、资料

人物访谈记录

当地领导或知名人士对实践活动的题词、接收单位评语

媒体相关报道,需提供链接和截图

7.评比表彰(9月份)

学院将于9月份对各实践团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比,并举办部分类别社会实践项目答辩会和经验分享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评优奖励标准参考《附件2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奖办法》

奖励等次

数量

团队一等奖

答辩项目前5%

团队二等奖

答辩项目前10%

团队三等奖

答辩项目前20%

优秀社会实践队员

每团队1人

优秀宣传推广

(包含通讯稿、视频等)

学院共评选2篇


德育加分

奖励

参加学院答辩的项目,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优秀奖加1分。

完成并结项的项目如未参加答辩或未在答辩中获奖,可获得0.5加分。

证书与奖金(按照答辩项目数量确定)

四、工作要求

1.社会实践团队按照“一团一主题”的原则,围绕确定的方向选题立项。各实践团务必准时完成实践并提交结项材料,有任何一项材料不合要求将视为“未结项”,“未结项”的团队成员将影响后续个人评奖评优。

2.各团队要准确报道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随时更新宣传团队动向和趣事,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具体要求参考附件6。

3.实践期间,实践团团长应通过社会实践系统中“故事”环节落实“每日一报”,每天一次在学院团队负责人微信群内报送本团队安全情况,实施安全问题“零报告”制度,无特殊情况也需要报送。

共青团tyc1286太阳集团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