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范围
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二、推免工作“课程认定及成绩计算细则”工作组
组长:李健、娄秀红
组员:贾利军、许欣、孙硕、贾晓明、安芹、韩燕、王文卿、杨帅
三、各专业细则
(一)成绩计算细则:
根据学院确定的课程范围,学生的课程平均学分绩计算方法如下:
课程平均学分绩 =
课程成绩评定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时,成绩依次按95分、85分、75分、65分、0分计算。
原则上前6个学期的所有课程均应计算在内;所有课程均取第一次正常考试成绩参与计算;必修课、选修课不及格成绩按0分计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校公选课不及格成绩不参与计算,学生参加交流学习期间所获得的学分不参与计算。
(二)纳入计算的课程信息
1.经济学专业:
1)必修课程
以上课程为前三学年必修课程,如未修读,按照0分计算平均学分绩;以上课程任选其一多选的课程,原则上都纳入计算。微积分 B 的成绩按照“分数/成绩系数 1.4”折合后计算排名。
2)校公选课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属性 |
课程类别 |
毕业要求学分 |
1 |
素质教育选修课 |
选修 |
公共基础课程 |
9 |
校公选课不及格成绩不参与平均学分绩的计算。
3)其他课程
以上课程根据学生实际修读情况计算平均学分绩。
2.社会工作专业:
1)必修课程
以上课程为前三学年必修课程,如未修读,按照0分计算平均学分绩;以上课程任选其一多选的课程,原则上都纳入计算。
2)校公选课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属性 |
课程类别 |
毕业要求学分 |
1 |
素质教育选修课 |
选修 |
公共基础课程 |
8 |
校公选课不及格成绩不参与平均学分绩的计算。
3)其他课程
以上课程根据学生实际修读情况计算平均学分绩。
四、公示
公示方式:学院官方网站、学院教学橱窗等
公示时间:2023年8月 12 日-8月 16日
五、申诉
对“课程认定及成绩计算细则”有异议者,可在学院公示期内向本学院“课程认定及成绩计算细则”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诉,工作组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联系邮箱:dangyanyan20062126.com
联系电话:81381323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23年8月12日